这样的破产对合同制工人合理吗?
更新时间:2005-12-18 19:13:01
问题描述:
我们是贵州省**机械厂的失业职工,我们厂是99年宣布政策性破产,2000年8月在工作组组长的欺骗下,合同制工人在安置书上签字,因为他当时承诺合同工与固定工一视同仁,但企业资金不到位,先将我们合同工安置了,二个月后一定将固定工也给安置了.但一拖就是五年,这五年固定工享受下岗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而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本直到2004年才发放到职工手中,导致我们多缴400多元的滞纳金,但工作组组长目前只承认当年他犯了错误,但又不给我们任何培偿,请问这一切合理吗,我们能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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