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和男友在13年按揭买有一房,我家拿有24000元,房子比例我占1%.
更新时间:2015-07-19 18:34:0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和男友在13年按揭买有一房,我家拿有24000元,房子比例我占1%.买房时因男友未满18岁,所以主贷人是我,这两年多期间他住在我家,未交任何生活费。又在我爸妈哪里断断续续拿了26000,其中有13500元用于新房买家电,我有喊他写欠条,盖有手印。现因他是过错方,一直以来都欺骗我和我家人,所以我提出分手,房子他要,但我要他还我妈钱,和支付这两年的生活费,我才归还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等资料,以及房子的相关过户。我想咨询下,我能够采取哪些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有,是否可以向他索要这3年相应的青春损失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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