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四休二工作制度工资计算有没有相关规定
更新时间:2015-07-21 10:14:24
问题描述:
我在苏州这边一家日资企业从事作业员工作,是上四休二12小时的工作制,两天白班两天夜班然后休息两天。休息的这两天如果被安排加班,是需要签加班单的,全天按两倍计算。我的问题是:在我公司不论你加了几个班,签了几份加班单,到最后他都要看人事部这一个月正常班一共有几个来计算,比如,这个月人事部正常班是20个班(人事是上五休二8小时的工作制,跟我们完全不一样),我们19个班,加上4个加班,一共是23天班。因为我的正常班不足人事的班,要要从4天加班里减去一个班补够人事的班,这个月虽然加了4个班,但是只有三天算入了双倍的。请问这样是否合法?倘若这个月这个月没有加班,我只上了19天班,跟人事比还差一个班,计算工资时还要从工资了扣除一天的工资,请问这是否合法呢?我们作业员的工作制跟人事的本部相同,计算工资却是按人事的计算方法来计算的,请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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