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职员工,已与公司签过三次劳动合同(15年12月31日到期)。六月份公司转型,我公司委
更新时间:2015-07-14 12:10:36
问题描述:
我是在职员工,已与公司签过三次劳动合同(15年12月31日到期)。
六月份公司转型,我公司委托劳务公司与其他员工都签定了劳务派遣合同,因为我与公司领导因调换工作岗位发生了冲突,所以公司未与我签定这份劳务派遣合同也未跟我解除现有的劳动合同,但是我在上网查询劳动保险的时候,发现给我交纳保险的公司已变更为劳务公司。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违反《劳动法》?我现在是不是相当于已经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了?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