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赎楼费纠纷
更新时间:2015-07-11 16:19:05
问题描述:
买了一套房,买家与卖家签订两次二手房买房买卖合同,第一次合同规定赎楼费由买家出,第二份没有规定赎楼费是谁出,并且这份合同约定有争议的,以这份合同为准,这二份合同主要是为了避税使用的。买家在赎楼之前需要交一笔赎楼费给担保公司(2万多,包括300元的手续费),这个赎楼费是中介同担保公司谈的,我没有把钱直接交给担保公司,而是让中介转交,中介有给我收据,收据上写明为赎楼费。说赎楼后把担保公司的发票给我,我再把收据退给中介,但是赎楼后中介拒绝给我担保公司的发票。我觉得中介肯定吃了差价。市场上现金赎楼费是一般是1.2个点,但是我被交了2.7个点。赎楼之前卖家与担保公司签订一份《费用确认书》,买家不知道有这个约定,按照他们的预定,卖家将支付7000多的手续费给担保公司。由于担保公司直接扣卖家7000多元,卖家以合同约定赎楼费为买家出,向买家要钱。并且不交钥匙给买家。现在是中介不愿意出具原始发票(只给复印件,抬头是买家),所有现在不知道中介给了多少钱给担保公司,而卖家向买家发《催告函》要这笔钱,买家现在应当怎样做才有利?如果被起诉,是否能打赢官司?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