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经济欠款纠纷案判决后,因一直没有找到当事人,法院执行厅至今未执行,现两被告人出现,想要解决
更新时间:2015-06-30 08:16:14
问题描述:
2005年经济欠款纠纷案判决后,因一直没有找到当事人,法院执行厅至今未执行,现两被告人出现,想要解决此事,因他们是叔侄关系,都曾是买我货的人,2005年巾被价格是14元一条,两人共赊欠12000元,因为不懂法,当时我们起诉时只起诉的侄子,而另一方没有起诉,法院也没判有连带责任也没有滞纳金,当时判决后五日内执行,十年了还未执行,现在他们想通过法院少给欠款,请问我还能起诉嘛?如果我再起诉这十年的滞纳金他是不是给?如果以2005年的判决书为依据,他们会怎么赔偿我?还是以当年的价格为准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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