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一次性补偿后,还可要求补缴社保吗?
更新时间:2015-06-15 17:28:14
问题描述:
你好!本人经劳动仲裁部门裁决,原单位赔偿本人双倍工资,福利待遇等费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仲裁部门裁定判决:原用人单位一次性补偿给我8万元作为了结。在仲裁判决书中,明确载明了所有我申请要求裁决的内容,其中一条:用人单位要给我补缴社保。我问了仲裁员,他说一次性补偿金是对你提出的所有仲裁请求的总包了,既然我接受了一次性补偿金,是属于我自己放弃了另外的社保权利,这个费用已经包含在了一次性补偿金中了。我的问题是,补缴社保的费用是不是不应该包含在这一次性的补偿金中,我可以另外要求执行补缴社保?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是有义务向国家给我补交社保。我还有权利向社保的有关行政部门去举报和申请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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