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作过程中由于运输事故导致损坏如何索赔
更新时间:2015-06-09 21:55:04
问题描述:
1.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向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发出传真订购橙子,该传真列明了橙子的品种、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公司在20日内报价。乙同意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在20日内报价,甲方接受。因此,双方签署了一份橙子买卖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6月底将橙子交付给甲公司,价款100万元,甲交付定金50万元,交货后15天内余款付清。合同还约定,乙晚交货1天,扣除货款1万元,甲晚交款1天,应多交货款1万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形,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合同订立后,乙公司联系并委托丙汽车公司运输。汽车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甲公司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
1)甲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承担金额是多少
(2)若签订合同时,约定甲无须交付定金,于6月底一次性先支付货款,乙两个月后交付橙子。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10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货物,遭乙拒绝。请问乙对甲享有何种抗辩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还是不安抗辩权)?乙是否有权拒绝交付全部货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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