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更新时间:2019-08-26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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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伤害,应对由此而带来的直接损失予以赔偿。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的各种费用。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1、医疗费用。通常应当以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和医药费单据作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的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承运人对旅客的人身伤害,应对由此而带来的直接损失予以赔偿。这些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的各种费用。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费用。通常应当以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和医药费单据作为凭证。
2、因病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减少的收入,主要是指受害人本人因受伤不能参加工作而导致实际收入的减少。误工收入的标准,应以误工天数与受伤旅客本人的平均收入为计算标准。
3、伤残旅客的生活补助费。根据伤害程度,承运人应当赔偿伤残旅客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标准,根据各地的情况不同,应当有所区别,具体的标准应当以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基数,适当参考伤残旅客的具体情况而定。
4、丧葬费。对于旅客死亡的,承运人应当赔偿因此而花费的各种正当费用。
5、死亡旅客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这种费用的确定,应当有必要的文件证明,如与死者有扶养关系的证明。
6、其他必要的费用。如处理伤亡而产生的各种交通费用,家属护理病人的护理费,受伤旅客的营养费等也应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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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输过程中出了追尾事故,司机死亡,怎么赔偿
1. 司机在非执行职务情况下造成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应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在本人无力赔偿时,应首先由司机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垫付,之后可向司机追偿全部垫付费用。若司机与驾驶的机动车不属于同一单位,则应由使用机动车的受益单位先行垫付。
2. 司机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作为赔偿主体,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与《民法通则》的精神相符。
3. 执行职务中,指的是机动车驾驶员在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的行为,这些行为需经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派或认可。机动车所有人是指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4. 司机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根据驾驶员违章情节的轻重及本单位规定或合同条款,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