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有八级工伤,与十级工伤
更新时间:2015-06-07 17:14:56
问题描述:
我在单位供作28年。原国营。86年参加工作。焊接特殊工种。单位99年改制后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本人2007年一次工伤八级,2014年一次工伤十级,合同2015年五月底到期5月3日单位意向书签订合同。本人选择不续签。6月3号单位谈话解除合同,只给八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本人要求给经济补偿金。合法吗。求专家解释。单位解除合同我还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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