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作为产线底层管理人员,产线生产员工未能按时完成定义产量,要求其义务加班1H补齐,合理吗?犯法吗?
更新时间:2015-05-20 16:57:2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底层管理人员,5/18日因产线两名员工未能按时完成公司定义产量,当日要求此两名员工义务加班1H,补齐未达成产量,当时此两名员工未提出有意见,事后次日有至公司管理部门投诉,并扬言要去劳动局投拆,请问此问题我有那些做的不合理的,会需要承担哪些责任?说明一下定义产能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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