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月8日在楼外楼酒店吃饭,出门时被酒店门前设置铁链绊伤,导
更新时间:2015-05-21 00:15:07
问题描述:
我2月8日在楼外楼酒店吃饭,出门时被酒店门前设置铁链绊伤,导致门牙摔断,腿也受伤,和酒店交涉不予处理,后报到3.15消费者协会,工商所的人受理我的案件。同时***晚报的记者也亲自去现场查看并报道了此事。迫于舆论和3.15消费者节快到了,2月28日酒店联系我说是给处理(双方签了协议在***口腔科治疗的,所有费用酒店结付),同时酒店的人也向工商所的同志保证说给酒店已经处理了这件事。我非常感谢工商所的同志积极处理我件事和记者同志能公平公正的报道此事。但是,我的牙处理不是一下就能治好的,到4月13日在治疗了一半的过程中(把牙磨了要带牙套)时,**口腔科医师让我交费,不交费就不治疗(因为牙磨了必须带临时牙套,不得以我交了几佰元治疗费)。接着我联系了楼外楼的律师,等了五天回复说:“老板说了,你想怎样就怎样,你愿意打官司就打官司。”我该怎么办?后面我又继续联系他们,最后说在他们经营的牙科店进行后期治疗,并报销我前期在***店里交的治疗费(如果不接受,他们也不再负责这件事了)。在这种情况我不得不接受了。4月28日在他们经营口腔店把牙装好了,4月30日我去楼外楼店里报销前期治疗费,他们说财务不在,五一以后吧。5月5日、5月9日、5月13日再次联系不是说忙,就是说忘了,不予报销我的费用。请问大家,我能就这件事再次向3.15投诉吗?如果3.15没办法处理,请问还有什么部门能解决我点事呀?我只能走法律程序吗?现在我还能走法律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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