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书中对我的前三项,补发
更新时间:2015-04-06 15:33:06
问题描述:
你好,我因为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裁决书中对我的前三项,补发2014年未足额工资,补发2015年1月份未足额支付工资,补发工龄奖都予以支持。但对我的第四项,因为公司在哺乳期调岗调薪,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离职,要求公司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被驳回,驳回的理由是开庭的时候我还未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且个人提出离职不能拿到2倍的经济补偿金。我想问下,如果我去法院申诉的话,是不是前面3项不用写了,只申诉第四项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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