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3月开始在一日企工作,13年8月查出乳腺癌开始休病假,病假工资6个月内为基本工资的60%,6个
更新时间:2015-03-27 14:04:08
问题描述:
06年3月开始在一日企工作,13年8月查出乳腺癌开始休病假,病假工资6个月内为基本工资的60%,6个月后为40%,15年2月单位提出如不能上班就解除合同,给了9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平均工资是按前12个月的病假工资算的。我是否可以要求,1,给付12个月的医疗补助费。2,癌症的医疗期是24个月吗,这样是否是单位违法解除合同,能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吗?3,补偿金的标准可以要求按合同工资吗或者按企业平均工资?
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