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现有一件小集体(10人)劳动赔偿金纠纷案。起因:市场不景气,本公司为提高市
更新时间:2015-05-07 06:34:18
问题描述:
本公司现有一件小集体(10人)劳动赔偿金纠纷案。起因:市场不景气,本公司为提高市场竞争力打破大锅饭,公司进行产业结构性调整。经协商,公司设想把厂里一套生产班子,转到公司下属单位,以股份制模式运营。所以公司召开大会,并说明情况和发展意图。在会后也贴了一张公告:内容与会议议题一致,只在最后加了一句,《提前一个月告知全体员工,本年度劳动合同续签终止。》发布日期为2014年12月1日。后期公司根据会议精神,一对一和全体员工进行交流与协商,(在讨论协商中,有的认同,也有不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也同意接受恢复原状后,先偿试几个月试运营“股份制模式”等条件成熟后再议。)在12月19日开始对十几位有争议员工进行专题谈话,并做了视频和同步录音。内容主要反应:不同意可以回到原公司,在一切待遇不变基础上继续续签劳动合同,他们提出各种理由:生小孩为主、加工资、外面去看看等,不想续签劳合同。(注意:他们大部分劳动合同到期是12月31日止)最后在年底前他们十几位员工还未确定续约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过了元旦上班第一天(元月4日)公司发现他们没有来上班。公司作最后努力,以书面形式发了一份通知上班与续签劳动合同告知函,通过邮政快递。现在情况是他们诉求赔偿金,仲裁认可。请问有哪位律师有此相关案例和独自见解,来帮助我诉讼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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