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物业保安。2012年我被公司派遣工作,在交接工作时,我被派遣到的地方物业与我所在物业发
更新时间:2015-03-12 10:11:5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一名物业保安。2012年我被公司派遣工作,在交接工作时,我被派遣到的地方物业与我所在物业发生冲突。当地派出所以查身份证为由,把我们十几个保安带到看守所以寻衅滋事关押。我们在看守所待待了37天,被公司保释。后来,公司与我们解除劳动关系。直到2013年派出所发哈通知书到我老家要求报到监视居住!期间我了解到一起住看守所的保安,除了我和另外两个人(其他人都判刑了)没有判刑。2013年案件移交法院,后又转到法院,只开庭一次。现在都没有法院结果,我问过几次主审法官,其秘书又让我签延后审理。这样的案件,我很无奈,不知道怎么办。我的身心疲惫,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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