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10年,合同到期是2015年2月6日,公司2月3日给我签一年一签的合同我要求签无固定期限
更新时间:2015-05-06 06:14:32
问题描述:
我在公司上班10年,合同到期是2015年2月6日,公司2月3日给我签一年一签的合同我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当时公司没同意,于3月3日公司同意我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我看了合同的岗位和前份合同不一样,前一份合同岗位写的是??或公司指定岗位,无固定期限合同岗位写的是??,??或公司指定工作,我和公司面谈三次没答成共实,公司于3月6日给我发了告知函,内容是,你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于2015年02月06日期满,期满前公司提出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因你在公司工作达十年,故公司同意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你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于2015年2月3日,2月5日,3月3日,3月4日,3月5日多次找你就劳动合同续签进行协商,但你不同意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要求变更职位,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及国家,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故公司于2015年3月6日终止你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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