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2年合同,至今年5月4日到期
更新时间:2014-05-09 07:20:53
问题描述:
我与公司签订2年合同,至今年5月4日到期,公司提成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和我终止合同。我有以下问题需要解答:
1.公司提出补偿本人2个月工资,是否合理?
2.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当月工资还是需要加年度奖金?
3.公司是以6月为财年,年度奖金是否可以拿到(未留于合同)
4.我还有7天年假未休,是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可否提出300%日工资?
5.是否可以提出N+1或者2N?
6.5月1,2,3日是否算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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