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11年,合同到期是2015年2月6日,公司2月4日给我签一年一签的合同实,我要求签无期限
更新时间:2015-05-05 06:37:57
问题描述:
我在公司上班11年,合同到期是2015年2月6日,公司2月4日给我签一年一签的合同实,我要求签无期限合同,3月2日公司同意我签无期限合同,可是合同的工作岗位写了职位后面加了句公司指定的其它岗位,发生争意后3月6日书面通知,说我要求变更工作岗位和我终止劳动关系。我还要去上班吗?有那方面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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