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后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更新时间:2015-03-02 15:11:55
问题描述:
以前认识的一个女子说要买房向我借1万块钱,说3个月后偿还,2个月后,又以她有个做生意的朋友需用钱,出2分利息,我借给她6.5万元,当时她说借6万吧,我说还能多借5000,于是给她6.5万元,打有借条。之后,她开始说她与她老头感情不合,长期分居,感情寂寞,并与我谈论性经验,诱导我与之发生关系。发生关系后,她以想再誊写一份借条为由,将借条骗走,我向她要借条,她说她撕掉,刚开始还承诺封息,说是她的朋友做生意赔了,厂被封了,机器别人也拉走了。最后不再封息,要求我离婚,并且说我离婚或者不离婚,这钱都不再给了。同时不再承认买房和朋友用钱的事,而实际上她没有买房和做生意的朋友,请问她构成诈骗罪了吗?我有事后讨要借款的录音,有借条复印件,有她事后承认买房借款和朋友借款录音。请问,我是到公安局告她诈骗?还是到法院起诉要回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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