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爷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个20年的租赁合同,并且一次性给付了20年的租金,用于搞养殖,后来,三年后,转
更新时间:2015-02-23 21:54:51
问题描述:
我姥爷与村委会签订了一个20年的租赁合同,并且一次性给付了20年的租金,用于搞养殖,后来,三年后,转租给我爸爸,但是当时签订合同我爸签的是自己在村里常用的名字,和身份证的名字不一样。这是否影响转租合同的效力?第二个问题,如果到了租赁期届满,我爸作为第二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吗?第三,当时转租时,地上物几乎没有,后来这几年间,我爸建了很多厂房,如果占地补偿,地上物的补偿款归属谁?当时签订合同时,约定如果国家占地,补偿款归属我姥爷,对于我爸的损失,协商解决。这个成立吗?我爸能获得多少补偿款?谢谢律师百忙之中帮我解答。祝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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