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的时候跟老板说了:因为原先的工作单位太远,为了能在下午5点下班到家,而想换工作。做了一个星期后老
更新时间:2015-03-08 21:38:06
问题描述:
面试的时候跟老板说了:因为原先的工作单位太远,为了能在下午5点下班到家,而想换工作。做了一个星期后老板说自己疏忽了这一点,虽然让我面试合格,但是这个工作是必须不定时加班的。我打了辞职报告,写了:因不能配合公司加班而辞职。老板用笔改成:因个人原因。然后让我再手抄一份辞职单。(原来那张被修改过的没有丢)。我现在闲赋在家,丢了工作,2月份的工资只有一个礼拜的钱,原来的年终奖也没了,社保断档,能找这家公司要求赔偿部分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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