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或被辞退的工资是否能要求用人单位全部结清
更新时间:2015-02-05 18:23:19
问题描述:
上个月八号经同学介绍到一家私营汽车4S店工作,当时就填了一份入职表,我还向其行政人员询问是否需要签合同,但是公司那边说不用,只约定了试用期为三个月,但入职表上明确注明试用期间若辞职只需提前三天书面申请告知用人单位即可。上周六我向公司告知我要离职,但老板那边不同意,并让经理跟我谈话,经理说让我不能跟公司谈什么劳动法,我掰不过公司什么的。因为老板不给签字,后面我离职表也还没交。周一行政问我怎么打算,我说你这边招人先,假如找不到人我就先顶着,招到人交接完我就走,对于试用期的我自认为我已经做到很人性化了,可是没想到中午十一点半左右部门经理开完会回来就跟我说董事长叫我明天不用来上班了,现在也可以走,但是一分钱都不会给我,又一次警告我别跟公司劳动法,在他们那边不认这个的。这个消息我当然接受不了,难道我这二十几天白干了吗?就在他们叫我走的前几分钟我还在尽心尽力为公司做事。部门经理见我难以接受,便叫我放低身段去跟董事长总经理求情,求他们给我一个机会,可是问题是我没做错什么,凭什么叫我去求他们!事后家里人得知这样的消息也很气愤,叫我要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所以我才想在此寻得专业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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