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未按法定程序制定责任书,现如何调解?
更新时间:2014-12-27 20:30:02
问题描述:
我的朋友甲(19岁大一学生)开着电单车沿路直线行驶,乙(30岁大学心理老师)也开着(没有上车牌的)电车在路上但车速较慢,甲开到乙左后方,前面正好有一减速带甲乙一后一前开过,过了减速带后乙突然将车头左转想要向左拐(没打转向灯没向后看也没有用余光看左边是否有车),将甲撞飞(以上是监控录像拍下的事实)。事出后交警来到,之后要求我朋友在一张责任认定书上签字,当时那份交通责任认定书上只写有事发地和双方的身份信息,并没有写上关于事故责任的认定,我朋友就在上面签了字。结果后来她收到了交警那边给的责任书复印件,交警居然在她签字之后才写上了责任认定!而且交警让甲负全责。
现在乙不停地找上门想要赔偿1-2千元,但她还拿不出医院的证明(在此事件当天,乙到医院检查,只是受了些皮外伤,甲没到医院检查因为伤势不重)我想请问各位律师,上述的那份交通责任认定书是否具有法律意义?如视频里所显示的情况,甲是否负全责并且赔偿乙?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