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工伤赔偿
更新时间:2014-12-23 14:25:51
问题描述:
我的父亲今年63岁,被雇用山上造林,于11月3日下午16时不慎跌倒,导致严重受伤,18时送往炎陵人民医院抢救手术长达6小时,诊断左肋骨骨折10条,胰腺肺部严重挫伤,脾切除,腰椎扭伤,左骨盆骨折多发伤,因病情严重次日转衡阳南华附一医院,一直在重症病房抢救住院34天脱离危险,于12月8日再次转入炎陵人民医院,现已共花医药费24万余,对方老板只付14万,我们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平时都是靠打工维持生活,这次父亲 事故花了我们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不少债,农合也说这是意外伤害,有第三责任者,不给报销,而父亲因病情严重还需继续留院治疗,我们已经无能为力,自转回炎陵对方老板从未出现,电话也不接,不闻不问,我咨询援助律师, 请求司法帮忙追回我们垫付的医药费和后续的医疗费用,这应该也算工伤,是否按照恢复鉴定结果有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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