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草的一名劳务派遣人员,与正信劳务派
更新时间:2014-12-21 14:34:23
问题描述:
我是烟草的一名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2014年3月1日----2016年2月29日)劳动合同,2014年12月15日烟草公司让我们签:合同终止和自愿解除劳动协议,说是工资待遇不变,在另换一家派遣公司。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可以就此提出先终止合同,给我劳动补偿和失业险。至于我是不是在和烟草公司发生劳务关系那是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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