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人,赔付标准不如意,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4-12-11 12:35:32
问题描述:
1)我2005年进公司至今,于前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到现在却没将我应得的合同给我。(员工应持有一份合同)
2)我们公司是生产蓄电池的外资企业,据我所知,这种涉铅行业要办特殊工种保险,(可提前5年退休)但公司没给我们办。
3)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每个星期六都上班,加班费却统一按1.5倍给付。(劳动法规定星期六和星期天按2倍给付)
现在公司要裁人,我能以这些为由要求公司赔付双倍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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