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调解期间,本人无法去公司上班,公司算旷工
更新时间:2014-12-02 15:31:44
问题描述:
公司 11月 20号 下午被公司停指纹考勤,要求每小时去公司人事每小时每小时签到一次,本人不同意,于 11月 25号申请劳动调解,但由于调解要去劳动站,导致本人无法去公司上班,当时调解时人事的提醒这一天算请假,今天公司竟然 以“正常的请假流程:先向主管(李娜)申请并同意的情况下,再填写请假电子流。”,也就是我请假流程不规范,拒绝审批我的电子流,非要算旷工一天,扣三天薪水。首先我的问题是:调解那天 也要算工钱吧,也就是算正常的上班吧; 问题二:旷工一天,扣三天的薪水是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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