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案件
更新时间:2014-11-30 22:50:53
问题描述:
问,本人以现金方式借给乙方3万元后(没有借据),我以购房名义催要借款。借方以转账形式还我3万元。在借方还款后,我购买了住房。现借方起诉我:说3万元是和我共同买房所出的钱款(乙方有转账记录),我现在要如何用证据证明这钱是借方还我的钱?而非是我购买住房借方所出的钱款。 对方是以银行转账形式还款给我,在还款后,本人购得住房。购房合同以及房产证都是本人一人名字。现在法院已经判决认可对方的还款是购房款,且已认定还款人占有房屋的产权。我该如何处理法院这个判决,用何种方式或者证据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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