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纠纷案件
更新时间:2009-06-07 13:37:57
问题描述:
成都饮料老板A经我介绍发货到新津县另两个客户B跟C,老板A请我帮他代收两家货款共计32000.我收完货款后在我的车上把钱结给老板A的爸,因为老板的爸是随货一起下来。而后,他爸在我车上收完钱后叫我给他儿子打电话说还有一万几的货款没结,当时威胁我说,不打电话就赖在我车上不走,并要去我家里闹事,我为了缓解时间只有听从他,打电话说还有一家货款没接。现在老板A起诉我,说我诈骗并要我赔付电话里说的一万多元,请问1,电话通话内容能作为法律依据吗? 2,假如我败诉需要付刑事责任吗?3,货是客户B跟C收的货,我只是帮忙代收货款,我在客户处收的钱已在车上如数付给货主A的爸,我还需要承担受威胁情况下在电话里说的一万多元吗?注明:没任何收条,借条,或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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