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的劳动合同向劳动仲裁申请双倍工资,仲裁不支持,还能上诉吗?官司还能打赢吗?
更新时间:2014-12-06 19:06:16
问题描述:
补签的劳动合同向劳动仲裁申请双倍工资,合同文本载明使用日期为2014年3月1日,签字日期为2013年10月26日,实际签字日期为2014年5月2日,合同拿到手日期为2014年9月12日,对方以用人单位用工备案名册和用人单位用工备案反诉,本人提出合同签订日期异议,稀里糊涂就认可了,对方不同意调解,仲裁判本人败诉,能上诉吗?官司还能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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