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不服,上级复核为,事实不清,重新调查,原办案单位还维持原认定
更新时间:2014-11-27 15:20:44
问题描述:
14年7月22号我在甘南高速追尾事件,原因是,一小车超我大货重车后,在超车道和行车道中间停车,没留安全距离,我刹车50米撞上,小车司机大骂我,我停车,你还撞,我报案后,交警到现场问是否有人员受伤,回答是,没有。过几日我要求做笔录,交警安大华鉴定公司的鉴定,划我全责,我不服,要求重新鉴定,交警不配合。因为他的鉴定结果是我车为92迈,小车为72迈。就这速度我根本撞不上他,他也超不过我车。还有小车司机说要我赔钱,他正常行驶并且有人受伤,这期间我正营运货车一直被扣押每日停车费100元,复核一月后结果是,事实不清,重新调查。返回原办案单位处理。原本以为有希望推翻全责了,可是在11月26日接到通知,还是全责。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