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太80多岁,退休职工,有养老金,子女
更新时间:2014-11-25 23:12:14
问题描述:
老太太80多岁,退休职工,有养老金,子女数人,老伴2年多前去世后其名下房产一套,经子女公证处签订法律文书,由其儿子赡养老人,儿子系国有企业职工,其他子女放弃对老太太逝去老伴财产的继承权,该文件公证处可以查询到,但由于费用原因,当初儿子并没有经过正式的公证程序,后老太太委托其儿子将老伴名下的房产变卖,其儿子用该款新购房产一套并挂在儿子名下,2年多后,由于老太太不满儿子的赡养,认为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想终止赡养,索要当年儿子变卖房产时的款项,可以吗?依据为何?具体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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