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为什么多名律师的释解不一样?请教哪一个是相对正确?
更新时间:2014-11-06 11:01:51
问题描述:
我是一个他人非法入侵住宅案件的受害方,这个非法入侵住宅案件发生在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是大年三十吃团圆饭的时候,闯入一伙与我以前没有任何纠纷瓜葛的人,经过我警告责令退出没有退出。年夜饭立刻被这样的恶意闯入打断。所以性质和后果严重,请问对方犯了非法入侵住宅罪只受到行政处罚,我不服怎么办?可以再提起刑事自诉吗?对方可以再处以刑事处罚吗?为什么律师对这个处罚持有的看法有好几个不同?有几位律师认为对方如果受了行政处罚就是结案了?有律师认为这个是涉嫌犯了刑法245条已经涉嫌犯罪,可以继续提起刑事自诉。请问哪一个解释相对合理可行?
问题补充:
关于证据和事实依据有受害人具体报案时间记录和派出所出警到场记录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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