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长期以来多次发短信给男方,给男方父亲
更新时间:2014-10-29 16:52:09
问题描述:
女方长期以来多次发短信给男方,给男方父亲发短信,在微博、QQ空间等方式,进行威胁,逼迫男方抓紧办理离婚手续,且女方拟定好了离婚协议书,发给男方,并在10月19日,逼迫男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
疑问:以上问题可否判定为女方首先提出离婚。双方谁先提出离婚有何不同和影响。
在过程中,女方对男方进行了人格的凌辱,精神恐吓,当面谩骂男方父母3小时,并提出离婚后要到男方单位闹事等言语,以上内容的发生,是否在离婚协议中提出要求或精神损失,避免离婚后发生不必要的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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