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务合同辞职公司不让走还扣钱
更新时间:2014-10-21 12:39:04
问题描述:
我在一个私人企业上班,三个多月了,现在单位要求一直到过年都不放假,更不允许请假,所以我和几个同事就打算辞职,我们昨天刚提出辞职 然后今天就提出要扣我们工资 ,一点标准都没有,扣了我们好多钱,还不让我们走。 我们没有和他签劳动合同 他还让我们签了不给我们叫五险的证明 本来就说一个月以后转正 可是第二个月才给我开转正工资我看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我现在没有什么证据 我只有打卡机的记录 还有工资卡的工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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