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船员工伤
更新时间:2014-10-20 10:26:49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外派船员,由上海一个中介公司外派到新加坡船东。10月3号在船在台湾高雄锚地,加班干活的时候左手无名指末端不小心被挤碎了。 当天晚上在船长和公司的安排下,在高雄医院做了简单处理后送回船上,因为一直疼还流血,高雄医院没有手术取出碎骨和淤血,暴露在外面的骨头也没有处理,现在至少三四个月不能再工作(但是那个台湾医生只给我开了两个月病假,我问他为什么不如实填写,他居然说他没权利,郁闷),第二天我申请回国做手术处理 ,因为台湾入台证的问题,一直到10月17号船东才安排我在高雄下船( ,19号回国,期间我联系中介公司PIC问了一下关于工伤保险的相关问题,我觉得工伤保险投保地点和做手术的医院都是有关联的,至少医院是公司指定的,但是中介PIC说以前也没处理过。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的程序(无名指末端粉碎 应该是十级工伤吧),在哪里做认定(上海,深圳,还是青岛也可以 我家青岛),自己做还是公司安排。鉴于中介的不人道,能不能跟中介解约,解约要不要按合同赔钱
我是2010年跟这家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当时中介公司在上海缴纳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险,还是个三险,(人家说这是俺们上海的规定),后来不知怎么的又把保险弄到深圳去了,我就奇了怪了,我手里还有上海的社保卡呢,也没人跟说过,我觉得这样不知道合不合法,至少不合适吧
还有,外派船员一般都有一年的实习期,我是09年实习,但是当时中介公司没跟我签合同,只是有一份跟学校一块签的三方协议,不过实习期间跟船东之间是有合同,这种情况是否合法(我认为是不合法,感觉当时公司欺负我们年轻不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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