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居间协议:2013年12月15日在中介与上家签订居间协议,普陀区内环外边上,91.89平,330万,(非普通住宅),上家承诺满5唯一下家承担税费(否则多余税费上家承担),并付押金40万,约定2014年3月10日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2014年3月15日签订合同(合同价为260万,其余为装修补偿70万),并再付108万(合计148万,另外2万尾款),余下房款为银行贷款,合同约定过户截至日期为6月10日,上家应该于过户前将户口迁移,以及归还银行剩余未还的贷款。审税时发现,上家的房子为2000年购买,但房产证为新办,且契税发票不足五年,且开发商的交接书为2009年10月9日,因此被判定为不满5年。经过协商,上家同意承担因不满五导致多交的税费7万5千。
交易过户:下家于3月28日向汇丰银行申请纯商贷130万(因收入证明无法申请180万),但汇丰银行银行一直到5月28日才审批同意并打印合同。5月30日上下家中介一起到普陀区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在缴清所有税费后,提交过户材料时上家尚未从他的贷款银行取回抵押证明,导致无法过户。2014年6月20日(?)上下家中介携带抵押证明办理过户。下家支付贷款不足部分50万,实际支付42.5万,其中7万5为代缴多出的税费。
败笔1:期间,中介通过电话沟通要求上家切实履行户口迁移,但一直未果。
败笔2:户口未迁移,下家不应该支付后面的50万。
银行放款:7月1?日,过户完毕,提交抵押证明给汇丰银行,等待放款。合同约定有两个地方,一个是格式合同里面写8月20日交房,补充协议里面是款清3日内交房。由于今年银行放款特别慢,一直等到9月17日汇丰银行才放款到上家帐户。
交房问题:上家以来不及借房子为由,以及户口未迁移(无处可迁,后来下家询问曹杨新村派出所,答复可以迁移到社区公共户),不肯交房。
选择项1:要去立即交房,但上家放言户口不迁移了
选择项2:上家去迁户口(什么时候迁移不知道),户口迁移后交房,期间免费住
选择项3:上家给下家户口押金10万,上家去迁户口,迁完后归还押金。但免费住到2015年元旦起,然后上家下夏**租借房子,租金5000/月,上家可以充足时间去租借房子。
选择项4:按照合同起诉,但不清楚整个官司流程(起诉,调解,审判,执行)下来需要多长时间,能要求上家多少赔偿,因为很多是中介电话沟通,没有书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