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户口问题
更新时间:2008-10-24 10:24:57
问题描述:
各位好,我有一个亲戚,买了一套二房,6月份买的,合同约定10月31号前交房,因为工作时间关系,这个亲戚希望卖方能提前一星期交房。
卖方其实早已搬出去了,但是因为期间卖方有私心想把原来合同上约定给买方的空调拆走,买方不同意,闹得双方不开心,不愿意提前交房。
买方心里也很气愤,现在卖方户口没有迁走,买方也不愿意他家户口再房在自己户口簿里。
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在交房之前卖方还没有迁走,买方可以扣他违约金吗?
另外我们这里二手房买卖中存在这个问题,很多卖方产权都已经全部转移完毕,但就是户口不迁,我们这的户籍中心就这样处理的,只要买方有房产证就可以迁入户口,原户口变为挂靠。
那么如果卖方耍赖,他由常住户口变为挂靠,挂靠在买方户口里,这样是不是就不受合同限制?我们就不能扣他违约金了?
时间比较急,急切盼望指导!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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