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继承问题
更新时间:2014-10-09 17:05:1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本人原出生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荷香桥人,于读大学时被学校要求迁出户口。大学毕业出来工作后,现户口迁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
事件叙述:父母生有三兄妹(一男两女),有一套房子,房子旁还有一块自家空地,还没有建房。母亲去世了,去世前对房子及这块空地没有作任何说明。不久,父亲再娶,女方自己有一儿一女,女方的女儿跟着一并住进爸爸这里。再婚后,父亲把房子旁的一块自家空地建房,房产证的名字写父亲及女方两个人。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农村宅基地上建的房子,爸爸及女方可以通过房屋继承,到公证处公证一份房屋继承协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给我吗?而且这份协议在未经房屋继承人同意,爸及女方可以私自变更协议内容及转为他人吗?
急件,请烦请回答。谢谢为盼。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