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买了新郑一小区对门两套一楼的房子,当时说每套送大约30平的花园,比楼上的房价每平多1000元。到
更新时间:2014-10-09 18:45:19
问题描述:
我们买了新郑一小区对门两套一楼的房子,当时说每套送大约30平的花园,比楼上的房价每平多1000元。到了交房时却看到每个院里有3个雨水井盖,下面是管道!我们觉得这侵犯了我们的权益,减少了使用面积,也带来了使用上不便,公用管道不应该布在私家院里。买房时他们并没有说有井盖。请问律师: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挪管道或者给我们补偿)吗?如果他们不同意我们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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