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要求更改孩子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4-09-28 21:40:07
问题描述:
我于07年与前夫协议离婚,当时在他不愿要孩子的情况下,孩子由我抚养,他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现因物价上涨,我又身患有病,数次和他协商增加抚养费,都被他拒绝,一月前诉至法院,要求其依照相关规定将抚养费每月增至600,可是法院说我的诉求过高,每月只能增至300元,我想询问我的诉求真的不合法吗?想将具体情况附上
他本人有工作单位,家有楼房上下6间,他和我离婚后又再婚,去年又离婚,现单身一人和他母亲住一起,他母亲有退休金,现瘫痪在床,他兄妹4人。他和我结婚以前也离过婚,有一男孩现年21岁,现在部队当兵。法院调解过程中说他的母亲他有扶养义务,他的大儿子他也有抚养义务,所以抚养费只能加到300,如果我不同意调解,那我要对他工资举证,并且即使下了判决书我也未必能拿到钱,我根本没有办法举证!我该怎么办???
我有工作,无住房,未再婚,我儿子现年11岁,因离婚时净身出户,工资低又没地方住,生活很是艰难,因为生活压力太大我于2年前患了抑郁症,还有其他疾病,现在实在无法维持。如果抚养费太低,我能否在开庭审理时向法院要求更改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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