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做岗位调动
更新时间:2014-09-27 17:37:26
问题描述: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很好的胜任其工作做岗位调动,(用人单位说是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其工作)在未做任何培训的情况下做调动,调动地址不是合同上的地址,而且是在和劳动者协商不一致是否可以做调动,劳动者是否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补偿.劳动者是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劳动者的工作地址是在成都高新区。在做调动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资有所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用人单位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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