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于昨天早上上班时被一电动三轮碰倒,
更新时间:2014-09-24 12:57:44
问题描述:
我老婆于昨天早上上班时被一电动三轮碰倒,导致面部大面积创伤,双臂与膝盖肿胀。当时对方只是领着我老婆去做个检查拿点消炎止痛药外加给了1000元。没给打消炎吊针和其他积极治疗医院就说没事可以走了,感觉对方应该偷偷的给医生好处呢。现在整个面部创伤处全部肿胀疼痛,原来在医院的时候我老婆说她疼的浑身发虚汗,现在已经肿起。唇部肿烂的无法张嘴吃饭,只是用吸管喝牛奶吃药。口腔内部牙根处全部淤血红肿。我们今天给对方打电话,对方一直推脱人不在,说让等等,或者回头拿着医疗发票问他要医疗费,可对方人都见不到怎么去相信。当时对方骑得电动三轮上放的是铁架子,超宽超长,从我身边超过去时向我这边一转弯,后面的货架把我带倒了。从医院出来时就留了对方手机号,并且给对方拍照了。事发地是在红灯路口,应该有监控,并且也有旁观人,我的伤口我也拍照了。就想咨询下对方属于构成什么样的违法行为?以及我该进行怎样维权索要赔偿,赔偿额度多少适中,是要报警还是先走司法程序,现在也无法正常上班,家里孩子也怕我,腿先不说就是脸还怕留下疤痕(未做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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