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了后过了一个月通知我试用不合格,可以要求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4-09-13 22:09:29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想您咨询个问题,事情详细是这样的: 北京某公司在5月份向我发邀请函说我符合公司要求聘用我为该公司员工,试用期3个月,并在邀请函上注明了试用工资和转正工资,我与5月初到该公司报到并签订试用保证书及登记了公司人员登记表,从5月份就实际产生劳动关系,至8月中旬试用期满,该公司未找过我谈话和签订合同事宜,我曾询问过,告知我公司正在商讨,就这样我一直正常为该公司工作并认真履行自己工作职责,到9月中旬(试用期满已过一个月)该公司通知我经过试用不符合公司要求,即日起就解除劳动关系,只支付上班期间工资,请问:这种情况这家公司有没有违约,我能向该公司提出赔偿吗?还望告知,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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