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聘,但未提前通知
更新时间:2014-09-10 21:16:00
问题描述:
我今年大学毕业,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注明试用期两个月,试用工资2500,转正后3500加提成,六月至今,九月应该算是转正,但是公司给我发的还是试用期的工资,之前公司出新的政策,说刚毕业的不能给3500,问我的想法,我不同意,还发了邮件,但是没有用,现在公司解聘我,没有提前30天,也没有给我一个月的工资补偿,直接叫我把9月1号到9月5号的工资拿走,我给他讲劳动法上的条例,他却说劳动法只是对国企有约束力,一般私人企业都不按照劳动法来办,我问他那签合同有什么用,他说这是试用期的合同,所以不存在提前30天通知,请问我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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