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倾斜了的”天平”劳动者该怎办?
更新时间:2014-08-13 06:22:59
问题描述:
这本是一起简单的劳动争议,只因原告(劳动者)占法、占理却让该案的执法者感到……。
1、2012年9月被狂法裁决。同年10月向一审法院上诉,12月立案受理,2013年4日9日开庭审理,(普通程序)当庭原,被告均不同意调解后,主审法官宣布:此案审理终结,等待判决。可这一等却是遥遥无期,至到过了法定期限的13年7、8月原告才向法官问询判决书为何还不发?法官一句”忙再等等”可这一等又一个半年过去了再也渺无音讯。
2、无奈2014年4月原告只好申请检查院法律监督,当月收到检察院下发的《法律监督受理通知书》谁敢相信时隔几日一被告(单位领导一全民干部)就强制单位(集体所有制)管理层员工编造(对原告(也是集体所有制)不利的伪证。由领导口授证人签名。
现在法官要求原告到法院去质证。请共和国的法学专家、大律师帮忙支支招。我该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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