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西餐厅上班,98年的,应聘时是用的假身份证
更新时间:2014-07-03 14:35:58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西餐厅上班,98年的,应聘时是用的假身份证95年的,去应聘时说是未做满3个月辞工要扣百分之50的工资,当时我也同意了。
做了一个月后我不想干了,(原因:做错了这要扣钱,做错哪儿要扣钱。还有那伙食就跟喂猪似得,有时候肉菜都有味儿了还给我们这些员工吃)所以我不想干了,我去辞职时,经理说我去应聘时是说好了未做满3个月要扣百分之50的工资,如果要辞职的话就要扣百分之50的工资。(有的员工(兼职,全职)不干了都扣了百分之50的工资)
没有签什么之类的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办?难道就真的要扣除百分之50的工资才能走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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