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没有订单,工人放假一个月,工资只给710元
更新时间:2014-07-02 07:45:19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我是一名服装工厂计件制员工,因为2014年5月工厂没有订单,让工厂里休息一批人,也就六七个吧!结果我们就回老家休息了一个月,结果6月份发工资只给710元,我问工厂领导,他们一般人拿出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说按合同办事的,下面是合同薪资待遇第四条:因甲方生产安排,甲方可以安排乙方离岗待工。期间甲方按下述国家规定支付乙方工资:1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乙方提供劳动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岗位基本工资标准支付。2在第二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乙方提供劳动的,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劳动计发,但不得低于上海市规定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乙方没有提供劳动的;甲方按不低于上海市规定的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支付。现在工厂就是按这条支付我的工资,我去理论;我说不是我们不劳动,而是你们没有活给我们干,现在工厂领导就是这个态度,要么就这样,要么就去维权。唉!我们本来就是外地打工不容易,合同这方面根本不懂,望律师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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