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共有房屋失误分割
更新时间:2014-06-23 19:47:13
问题描述:
危旧房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建筑面积60平方,余地200平方。产权共有人4个。其中A占产权九分之二,B占九分之二,C占九分之四,D占九分之一。AB是夫妻,原居住此屋。拟将房屋重建,重建后,C也搬来居住。大约就是,AB住房屋的二分之一,C住房屋的二分之一,所以要进行实物分割,以便于重建后各自安居。可以分割吗?D的九分之一产权要怎样处理才能不影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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